省委、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堅持新發展理念,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,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,出臺了《關于促進工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八條措施的通知》(閩政文〔2013〕246號)等一系列政策措施,有力提升了我省土地特別是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。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,持續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也面臨著一些新情況、新問題。比如,各地工業用地利用強度和產出效益還不均衡,一些地方存在低效工業用地問題。比如,工業用地批后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,存在項目履約監管難、低效用地改造難等問題。
省委、省政府堅持問題導向,研究部署工業用地提質增效工作。近日,為強化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,圍繞“提高效率、提升效能、提增效益”要求,充分發揮土地要素在工業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支撐作用,省政府出臺了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工業用地提質增效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《通知》針對各地提出的低效用地再開發、探索混合用地出讓、標準廠房分割轉讓等建議需求,從嚴格新建項目用地、盤活低效工業用地、提升服務監管能力等三個方面提出了八條具體措施。
一是引導產業項目進區入園集聚發展。要求產業園區按照布局集中、產業集聚、用地集約原則,開展園區總體發展規劃修編,提高產業發展集聚度和土地投入產出率。鼓勵集中建設住宿餐飲、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配套服務設施,實行共享共用。引導一般工業項目進區入園,優先使用園區存量建設用地。
二是提高新建項目用地容積率。明確將修訂《福建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(2013年本)》和《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》,新公告出讓的工業用地,用地容積率下限原則上在原省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10%以上,標準廠房用地容積率原則上不低于2.0;用地容積率上限由各地結合詳細規劃確定。
三是推行工業用地“標準地”出讓。要求各地在嚴格執行“凈地”出讓有關規定的基礎上,明確投資強度、用地容積率等控制指標后出讓工業用地。
四是探索混合產業用地出讓。鼓勵各地按照產業關聯、功能兼容、基礎設施共享、提高用地效能原則,探索以工業為主導功能的混合產業用地出讓,促進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復合使用。
五是推進多層標準廠房建設。鼓勵各地建設多層標準廠房,原則上要優先利用空閑、低效工業用地。允許多層標準廠房按照層、幢固定界限分割轉讓。
六是推動交地即交證。要求各地優化工業用地不動產登記業務流程,在交付土地時為用地單位一并核發不動產權證書,有條件地區可一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,推動項目盡快開工。
七是盤活低效工業用地。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區低效工業用地認定標準和退出機制,并在用電、用水、用氣、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政策;在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、多主體參與開發、提容增效和并宗開發等方面出臺支持措施,推動低效工業用地有效盤活利用。
八是提升服務監管能力。要求各地對新建、改造和增容的工業項目,要明確開工竣工時間、投產達產時間、投資強度、畝均稅收、退出機制等指標內容和監管要求,納入土地出讓公告,簽訂履約監管協議,嚴格批后監管。強化落實建設用地“增存掛鉤”機制,加快推進批而未供、閑置土地處置,推動向要素存量要發展增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