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調查,以下9家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16--2020年度工作報告,違反了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十八條,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51號)第二十三條的規定,違法行為情節嚴重。依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(三)項,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51號)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(三)項的規定,本機關擬對以下9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。
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現依法公告送達《行政處罰事先(聽證)告知書》,當事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《行政處罰事先(聽證)告知書》,逾期即視為送達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四十四條、第四十五條第一款、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,當事人享有陳述、申辯及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,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、申辯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。逾期未提出陳述、申辯或者未要求組織聽證的,視為放棄上述權利。
特此公告。
本機關地址:新羅區東興路66號,郵編:364000
聯系股室:社會組織管理與行政審批股,電話:3225361
附件:擬撤銷登記社會組織名單
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
2022年8月30日
附件
擬撤銷登記社會組織名單
1、龍巖市新羅區道路交通管理協會
2、龍巖市新羅區龍州工業園區商會
3、龍巖市新羅區水泥制品行業協會
4、龍巖市新羅區社區服務網絡中心
5、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學會
6、龍巖市新羅區智慧樹珠心算培訓中心
7、龍巖市新羅區火炬外語培訓學校
8、龍巖市新羅區利來幼兒園
9、龍巖市新羅區白沙釣魚協會